依据《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确定考生名单
1.学院资格初审
学院成立资格审核组,根据学校及学科“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以报名系统中的报名数据为依据审核“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该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于2025年12月16日报学校研招办。
2.研招办进行资格复核
研招办根据《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3.公布准考名单
学校研招网于考前7天左右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准考名单。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综合能力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笔试、综合能力面试考核均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线下考试。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未过线者,不能参加综合能力面试考核。笔试成绩排名进入各专业(方向)拟录取人数前200%-400%的,可获得面试资格。
第一批次综合考核笔试时间:
(1)公布准考名单:2025年12月19日
(2)打印准考证:2025年12月19日15点之后
(3)笔试时间:2025年12月26日
| 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 | 考试时间 | |
| 2901 | 管理学 | 2025年12月26日 |
| 上午8:30-11:30 | ||
| 3901 | 管理研究方法 | 2025年12月26日 |
| 下午13:00-16:00 | ||
笔试具体地点、考试科目名称及思想政治理论(限同等学力考生)的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综合能力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8日,本次考试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参加面试。(邮寄报名材料时没有寄政审函调表的考生,请在面试时携带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盖章的《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政审函调表》)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应用能力等。具体形式为考生进行自我介绍、科研陈述(10分钟以内)、考官提问、英语能力测试四个环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为面试小组各成员的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提交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盖章的《政审函调表》。诚信评判主要依据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进行,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4.体检
招生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
5.注意事项
(1)第二批次综合考核时间待定。
(2)考生在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仅有一次机会参加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即已在第一批次报名中通过资格审核获取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不得在第二批次中报考获取过综合考核资格的同一学院同一专业。
(3)如考生参加第一批次已获得拟录取资格,则不准予参加第二批次考核;只有放弃拟录取资格后,方可准予参加第二批次考核。
三、录取
1.考生的录取以综合考核总成绩为依据,学院各学科(专业)优先录取第一批次报考考生,各批次招生工作中,将依据学院招生实施细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院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本院的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
3.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专业方向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往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1)导师应优先录取报考本人的一志愿考生。
(2)如果报考同一导师的多名考生进入了拟录取名单,则导师应录取其中综合考核总成绩最高的考生。报考该导师的其他拟录取考生如有调剂意向,则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北京工商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管理规定(修订)》、各专业方向发展需要,推荐调剂给同方向其他导师。如果相关考生不同意推荐,则视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将按顺序录取其他考生。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各个环节;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4)未通过“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6)报考材料弄虚作假;
(7)体检不合格。
5.如考生两批次均报考,只要任何一批次获得拟录取资格,需放弃该批次拟录取资格后,才允许继续参加另一批次的资格评定、考核或拟录取流程,否则另一批次流程自动终止。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志愿和批次。
学院第一批次考核结束如后期获得招生名额增量,原则上将优先用于招收第一批次合格生源,当第一批次无合格生源后,启动第二批次考核。
6.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7.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全面复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健康状况等情况,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8.拟录取后,非定向考生须将本人档案迁至我校;定向考生须于5月30日前与研招办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逾期学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并进行顺延录取。
四、信息公开和申诉机制
信息公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院网站。
若考生本人对初审、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相应结果通知后的3日内向学院提出复议书面申请,写明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学院、报考专业、联系方式及复议理由,考生本人签字,学院将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给予回复。如考生仍有异议,在收到学院回复的3日内,向学校提出复议书面申请书,申请书本人签字后拍照发至[email protected]邮箱,邮件名称为“2026年博士招生复议-姓名”。学校将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给予回复。
商学院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贾老师
学校研招办:010-68987086 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010-81353212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2837456

